远古自然崇拜和道家内丹修炼以及内家武术的生成关系

 

由于远古氏族部落完全过着纯朴自然的游猎生活,故对自然充满无限的崇拜和顺从。人们完全依赖和仰仗苍天后土的馈赠,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丝毫不敢有半分违逆长生天的意志。何为长生天的意志?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否则远古先民就不会在第一时间感悟到它而加以严格遵守。它就是自然法则。如日出日落,日月更替,四时变化,风霜雨雪,雷电风暴等等诸多的自然现象和其中所隐含的意义都属于自然法则。

先民们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不顺从和遵守自然的规律和法则,就会受到严厉惩罚。因此,为了表示对自然的敬畏和理解,人们开始自然而然地举行一些仪式,向苍天大地表达他们对自然神的无限虔诚和崇敬,以此来得到的更多回报、看护和保佑。这样与自然神交流沟通的仪式,被后世学界称之为祭祀天地。当人们举行这样神圣庄严的仪式时,自然而然地就会心神安定、虔诚无比。再加上伴以鼓乐和纯朴自然的舞蹈,在娱天地的同时,更是娱自家身内存在的神。渐渐地自然不自然的,有些人身上就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就是每当祭天的时候,这些人就会马上感到自己和平常有所不一样,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巨大能量。随着祭祀活动的增多,每当捕获猎物后,大家就围坐在一起, 在享用完美食后便会舞动起来以感谢上天的恩赐。游猎捕鱼,日月剥蚀,四时变化等等都要举办全部族的大型祭祀活动。经过漫长磨练和积累,有的人便自然产生出了惊人的能量和法力,小到能治病救人,大到呼风唤雨,预测未来的天气变化和控制猛兽侵袭等等。就这样,获得法力的人就被推举为了大祭祀,也就成为了部族的统领,被认为是天神的化身。

整个部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与自然保持着和谐互动的关系,重复着祖先传下来的这种自然生活方式,并逐渐地发展壮大。殊不知这种特定的自然环境孕育出了独特的效法自然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这无疑给后来的道家自然学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代代累积传续,使得一些人的自然能力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神奇。它不仅有能力保证一方的平安,同时也衍生出了大智慧,对日后的中国社会发展奠定了文化取向。即道法自然的基本理念。

但中国地域之广大无边, 又因环境水土的不同,自然而然地就孕育了出各不相同的风俗和社会群体。所谓风俗者即如汉书应邵的风俗通义序所阐述: “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俗者,含血之类,象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获淫。圣人作而均齐之,或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这段话说得很精辟。另汉书地理志说:“凡民 禀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此“风俗”的解释与前面应劭的风俗通义序如出一辙,基本代表了古人对风俗一词的正确定义。

如上所引,古人对地域的不同所造成的人之秉性风俗习惯的差异已然做出了十分恰当的论述。由于自然山川水土环境的不同,就会造成人的秉性的巨大差异,刚柔善恶之分。所以需要有法力的圣人施以教化使其人人向善向道。这就是“圣人作而均齐之,或归于正”。圣人离去,人们便失去教化而归本还原,阴阳刚柔,善恶有分。这一点也就明证后日的三字经之“人之初性本善“存有谬误。因为先天的自然环境、父母的秉性已然植入了胎儿的体内,这就意味着尚未出生的胎儿秉性在落生前就已然有了相当程度的前定。故人之初性即有差异。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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